9.个别合同的变更或取消
- 一方要求变更或取消个别合同的,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并由双方书面确认个别合同的变更或取消。因一方违约单方面变更或取消个别合同者,则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 个别合同变更或取消事宜经双方确认后,如卖方已经向买方签发或转发提货单,则买方须保证不再受领因变更或撤消个别合同而不应再受领的集装箱;如买方已经完成受领的,应在卖方规定的时间内,归还至卖方指定的堆场,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卖方为买方代办仓储、检验、受领、运输、分拨、交付等已经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 如卖方出售给买方的产品系专门为买方订购、定制或加工,则卖方有权自个别合同达成之时起,不再接受买方的变更或撤销个别合同的要求。
- 因卖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采取维修、调换等措施使其产品质量符合协议标准的,买方有权就不合格产品退货,并要求卖方退还该部分产品已付的货款,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