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装箱产品买卖合同”的定义与达成:
- "集装箱产品买卖合同" 指由卖方向买方提供集装箱产品的合同,由卖方《集装箱产品销售-条款和条件》、补充条款,以及(a)一张由卖方发出经买方接受并由卖方最终确认的报价单;或(b)一张由买方发出并由卖方接受的订单构成。
- 卖方发出的报价单,不论是否为买方所确认,不应构成卖方作出的要约,而应被视同卖方发出的要约邀请。该报价单经买方签字和/或加盖法定授权章确认并以书面形式返还至卖方即构成买方向卖方发出的订单。
- "集装箱产品买卖合同"仅在卖方以电子邮件或双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方式通知买方并明示接受买方订单后方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