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交付与受领

  • 交付方式
  1. 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卖方堆场交货EX-WORKS,即卖方在自己指定的堆场把备妥的产品交付给买方。即卖方在约定的受领时间之前,在自己指定的堆场把备妥的集装箱交付给买方处置之下时,即履行了交付义务。

买方负责在约定的受领期限内完成对集装箱的受领。在买方受领集装箱之前,且在受领期限以内,卖方承担可能产生的灭失或损坏等一切风险。在受领期限届满后,或在买方受领集装箱之后,买方承担可能产生的灭失或损坏等一切风险。

  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个别产品由卖方随机发放,但卖方须保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
  2. 如卖方在交付产品时被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卖方应无条件调换,或维修至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如卖方未采取措施使其产品质量符合协议标准,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买方受领集装箱时,卖方承担吊装至买方运输车辆的费用。
  4. 买方因受领集装箱发生的运费等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具体程序为:

  • 根据个别合同,买方向卖方确认发票,并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清货款或确认赊销后,卖方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买方发放提货单(Delivery Order)。提货单是卖方向买方交货的凭证和通知。卖方向买方发放提货单,视为卖方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产品交付给买方处置,并通知买方受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受领期限为提货单发出10日内。
  • 买方应妥善保管提货单,对相关信息保密。
  • 一旦买方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受领集装箱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卖方应根据买方的受领计划,安排相关堆场的作业计划。 如果买方需要变更受领集装箱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应在第一时间再次给予卖方充分通知。卖方应根据买方变更的受领时间,协调堆场相应变更作业计划,尽可能满足买方的要求。
  • 买方在受领集装箱前,尤其是在受领时间发生过变更的情况下,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相关堆场确认当前集装箱堆放情况、受领流程、堆场作业计划,约定受领时间, 以免出现拖车到达堆场而无法及时受领的问题。
  • 买方自行或委托代理人至卖方指定的堆场受领集装箱,向堆场提交加盖受领人正本公章的提货单;如一张提货单下有多个集装箱,则需提交与集装箱数量相同份数的加盖受领人公章的提货单,即“一箱一单”。如提货单指定了受领人,则须加盖“指定受领人”的正本公章。
  • 买方应尽量在法定工作日的白天工作时间受领集装箱,以方便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 买方应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检查并确认箱况后再受领集装箱;如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应在提出堆场前及时通知卖方解决,卖方有义务调换,或维修至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如买方已将集装箱提出堆场,则意味着买方已经确认箱况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并完成集装箱的受领,自受领之后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由买方承担。
  • 买方应在免费堆存期限内受领提货单项下的所有集装箱;如逾期买方将承担超期堆存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免费堆存期限为提货单发出10日内。
  • 买方须在提货单的有效期限内受领集装箱,如买方预计不能在提货单有效期限内受领,则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卖方申请延期或更换提货单。
  • 买方应在受领期限内完成集装箱的受领,并在此后3日内向卖方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发送“受领确认”,该确认的内容应包括:提货单编号、受领日期、所受领的集装箱号码及型号。如买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部分或全部集装箱的受领,也应在受领期限后3日内向卖方确认实际受领的情况,如买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卖方发送“受领确认”,则视为:自受领期限届满之时起,买方已经受领了符合质量标准的全部集装箱。
  • 如自提货单发出30日内集装箱仍未被受领,卖方有权取消该订单。
  • 如买方要求卖方代办检验,则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预约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除非买方指定检验机构,则卖方有权选择任一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检验费用,以及因检验而产生的吊机费、翻箱费。
  • 对于已经检验合格的集装箱,买方须在检验完成当时或在堆场规定的期限内尽快提走。如因买方未及时受领而影响堆场作业,产生搬倒或被堆场随机放给其他客户,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 交付地点:

卖方指定的集装箱堆场。

  • 交付期限:

卖方应按照个别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向买方履行交付义务。如卖方超出买方指定的交付期限3日交付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有权单方取消个别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 交付凭据

卖方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买方发放提货单(Delivery Order)。提货单是卖方向买方交货的凭证和通知。

  • 受领凭据

除非另有注明,买方指定的受领人在出场设备交接单据上的签字或盖章行为,表明买方受领了该单据所列的数量、型号、质量标准的产品。

on Tuesday July 10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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