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但是,对于承租方已经起租的集装箱,承租方必须履行归还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没有任何理由对此适用不可抗力条件,无论此事件是否受承租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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